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美新能源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明美新能源项目(一期)
地 点: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89号
建设单位: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
明美新能源项目(一期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4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蒋伟锋
联系电话:15961806171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见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