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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公示
2023年6月15日
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,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核算了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总排放量为1133.12tCO2全部为净购入使用的电力排放。


详细报告见附件:

2022年度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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