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,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核算了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总排放量为1133.12tCO2,全部为净购入使用的电力排放。
详细报告见附件:
2022年度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.pdf